近日,绥德法院民事审判庭运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高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原、被告为朋友关系,2024年被告雇佣原告为其承包经营的宾馆进行装修。双方仅口头约定了劳务报酬,未签订书面合同。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因报酬引发争执,导致装修未完成便草率停工。原告向被告索要报酬时,双方因为劳务费的问题再次爆发矛盾。原告坚称当时说好的工价为每日600元,被告则认为当时只约定了每日500元,双方各执一词,后原告向绥德法院提起诉讼。
绥德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劳务关系明确,争议金额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法官与原告多次进行线下的面对面沟通,倾听原告真实诉求,不断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传达原告的调解意愿,如果被告能够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原告愿意达成调解协议。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劝导,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照双方认可的金额支付原告劳务报酬,一场劳务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结案,不仅让原告及时拿到了应得的报酬,更让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避免了双方关系的进一步恶化。绥德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今后工作中,绥德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调解优势,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宇乐 钟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