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农资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
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证春耕农资安全。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种子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地走访辖区内农资生产销售经营点开展普法宣传,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检察干警聚焦农资市场突出问题,重点查看营销点的经营资质,农作物种子、农药的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备案手续、进货来源,以及是否依规建立种子、农药进销台账。同时,检察干警向农资经营商户和前来购买农资产品的群众进行了农资知识、涉农法律法规、农药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宣传讲解。
眼下春耕农忙之时,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护航春耕生产,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对农资安全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资安全。
检察官提醒
春耕在即,请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种子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种子。需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正规经营门店购买(其所经营的种子已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请勿向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购买,更不要轻易在网上购买种子。
二要认真查看标签标识。查看品种名称、审定号(登记号)、净含量、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产地检疫日期及编号、种子质量执行标准(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以及联系方式等标签内容。不要购买未经审定(登记)、或审定(登记)适宜推广区域不包含本地的农作物种子。不要购买拆零、散装的种子,以防掺假混杂。
三要记住索要发票(凭证)。向种子经营门店索要购种凭证,播种后保留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一旦发现种子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