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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4起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陕西省公布4起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2023-01-05 10:34:27 来源:陕西应急管理

以案释法

本案中,该非法窝点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存在多处安全隐患,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充分打击了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四:

西安市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对陕西唐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红光路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刘某某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日,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陕西唐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红光路加油站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实际设置的4具埋地储罐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描述不符;2.擅自改变加油枪、液位仪、卸油口等标识标牌名称;3.卸油员将92号汽油卸放至柴油地储罐。以上问题反映了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尽责,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权,责令主要负责人刘某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释法:

本案中,《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通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让企业主要负责人体会到“切肤之痛”和如何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起到了教育警示,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达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责任编辑:韩存军 刘晓莉)
关键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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