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驾车出行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随意占用应急车道,1年以内驾龄驾驶人禁止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
3、假期将至,在与亲朋好友欢聚时,请您谨记: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请您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4、乘坐客车出行,要在客运站点乘坐合法客运车辆,乘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
5、途经农村道路,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遇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122报警。
7、事故发生后,不争吵、不围观,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全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保险齐全且对事故成因无异议,可使用“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模块进行处理。
8、如遇到恶劣天气时,请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通过急弯陡坡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尽量减少并线、变道。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
请相关市、县(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提高预警精度,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做好短时降雨各项应急准备。
►督促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夯实防汛工作责任,强化重点落雨区域的调度抽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响应迅速、处置规范。
提前祝大家中秋快乐
月儿圆圆合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