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1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内容如下: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示范区公安局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继续实行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全区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任何形式燃放烟花爆竹。
二、示范区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查、严打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除责令停止燃放外,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阻碍执行职务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示范区公安局24小时接受举报。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杨陵派出所:87012248
李台派出所:87030123
杨村派出所:87098049
大寨派出所:87061007
揉谷派出所:87041029
五泉派出所:87094034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23年5月11日
来源:杨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