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对西安碑林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卫医罚〔2025〕8号),该医院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被罚3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碑林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为患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此,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西安碑林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碑林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5号煜源国际1幢1单元10101室,法定代表人为王宏亮。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