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陕西妙春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雁塔中医诊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雁市监罚〔2024〕741号),从未经许可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陕西妙春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雁塔中医诊所被罚款2.5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妙春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雁塔中医诊所从未经许可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责令诊所限期登记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从未经许可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9种类,共11.79kg,并给予货值金额0.5倍的行政处罚:25000元。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诊所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2.5倍的罚款:200元。综上,罚款25200元,没收从未经许可的药品企业购进的药品。
企查查显示,陕西妙春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雁塔中医诊所成立于2023年7月5日,负责人为张路娜,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9号高速太白锦苑小区5幢1楼10106室,所属行业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