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对西安雁塔仁济医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雁医保罚处字〔2024〕第02号)。
经调查,西安雁塔仁济医院存在虚计费用、超标准收费等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有西安雁塔仁济医院出具的住院患者病例、结算数据、监控视频等为证,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之相关规定,对西安雁塔仁济医院虚计费用违规行为作出一般处罚,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医保基金1200元的3.5倍罚款,即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元)。对西安雁塔仁济医院超标准收费作出减轻处罚(符合《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减轻处罚情形),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医保基金1001元的0.5倍罚款,即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零伍角整(¥500.5元)。共计处罚费用肆仟柒佰元零伍角整(¥4700.5元)。
企查查显示,西安雁塔仁济医院成立于2015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22号唐园假日新城1-10103号1-10104号1-10107号1-10108号2-10107号,法定代表人为郭百林。经营范围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