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依据《“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倪国辉 联系电话:029-89620725)
2023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做好2023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依据《“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信和爱国主义情怀。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加大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发挥文化软实力和硬实力双重作用,为陕西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文化强省、中医药强省、健康陕西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场所建设、产品创作、品牌打造”,挖掘梳理全省中医药文化资源,努力推进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引领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全社会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鼓励各类主体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通过群众性活动、大众体验等,将中医药文化广泛融入百姓生活,提升公民中医药文化素养,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三、工作内容
(一)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
继续做好面向基层的中医义诊体验活动,结合重大纪念日、中华传统节日节气等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积极推广普及代茶饮、膏方、药膳和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传播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示范区县和示范学校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进社区,以中医药机构为主体与社区(小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长期开展中医义诊和咨询等服务;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机关,提升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注支持力度,巩固加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线下线上中医药科普巡讲。做好中医药政策宣传。
(二)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
引导各级政府打造国内知名的综合性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园区,通过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中医馆、中药店、药膳餐馆、非遗单位、文创企业等入驻。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体验场馆、知识角,早日实现每市有基地,每县有场馆,社区乡镇有知识角。全面启动县级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场所加强数字化改造,增加数字化展示、云展览等服务。中医药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建设,在建筑、装修、装饰、景观和内部文化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呈现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三)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