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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2022-08-03 17:27:03 来源:三秦网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指出,消除碘缺乏危害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异化干预、科学精准补碘的原则。省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确定本省执行的国家碘含量标准,依法划定碘缺乏地区、适碘地区、水源性高碘地(病)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公众合理选择加碘食盐或者未加碘食盐;在保证加碘食盐供应和区域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的条件下,县级以上盐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生产供应一定比例的未加碘食盐,满足公众特殊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偏远山区、相对贫困地区,可以采取运费补贴、直接补贴等措施,保障加碘食盐供应,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县级以上盐业、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协作,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检测评估、行政执法等信息的互联互通;省盐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建立健全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保证销售的食盐来源可追溯和流向可查询。

同时,条例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者等开展食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科学补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安全科学用盐意识。

(责任编辑: 眭雨佳)
关键词: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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