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对铜川市印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铜川市印台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矿安陕〔2023〕57号)要求,对照检查表中的十四项内容进行了分工检查。
通过两天的细致检查,3月10日检查组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通报会。会上,检查组向铜川市印台区政府通报了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政府层面、监管层面存在问题,以及在印台区煤矿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并要求: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四是把好复产复工安全关口;五是扎实落实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六是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七是推进煤矿基础建设。
铜川市印台区区长、分管副区长参加了本次会议,区长马海峰就落实监督检查问题作了表态发言。区煤炭局、应急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电力局等7家煤专委成员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