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王保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王保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保刚同志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刘波同志为区文物局局长(兼);
魏武同志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罗通同志为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旭同志为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
张宁同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职务;
魏武同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因机构改革更名,经研究决定,任命:
高阿叶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自然免除:
高阿叶同志区原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崔萌同志区原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苏莹同志区原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咸阳市谓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来源: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