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某公司当场向原告王女士(化名)支付50000元赔偿款,让受伤务工者及时拿到了“救命钱”,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打磨玻璃意外受伤,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王女士自2021年4月起受雇于某公司,从事玻璃打磨工作。2025年7月25日,她在工作中不幸被玻璃划伤,伤势严重,随即被送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救治。
经诊断,王女士伤情包括:右侧尺神经断裂、右前臂屈肌总肌腱断裂、左手中指指伸肌腱断裂、右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及多处皮肤裂伤。事故发生后,公司仅支付了10000元医疗费,双方就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破局:释法明理促和解,当场履行止纷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王女士因伤致残,后续康复急需资金,且双方存在多年雇佣关系,具备调解基础。法官迅速启动调解程序:一方面向公司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雇主的赔偿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公司体谅王女士的伤痛与生活困境。
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某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女士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0元。协议签订后,公司当庭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典型意义:司法为民提质效,定分止争护民生
本案的高效调解与当场履行,既让受伤务工者及时拿到赔偿款、缓解经济压力,也避免了企业因诉讼陷入长期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清涧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官提示:雇主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工人员工作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就医并妥善保存医疗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