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潘先生就“未经申请的促销扣费、促销与销售额不成比例及终止合作后的扣费”等23项问题,向华润万家华西大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问。
对于华润万家在合同签订前即收取47.4万元一事,华西大区工作人员称是入场费,此费用并非预交或押金,“你钱给进来就属于消费掉了。这个在每个人的合同中都写着,就类似于场地使用费。”工作人员说。
对于送货960余万,实际销售830余万,仅收到实际回款334余万的情况,华润万家华西区工作人员称,经核对,潘先生所提23项扣费均属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范围,且在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中均能找到明确对应的依据,“做生意有盈有亏,此次亏本有可能是你们公司运营出问题了。”工作人员说。
对于潘先生质疑华润万家利用“促销费”扣款300余万元的情况,工作人员称,其中一部分是合同内“7档大型主体活动整体促销”约定的“供货每店每年3000元”的费用进行扣除,其余的扣费也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实际供了多少店,双方都称需对方提供证据。
对于潘先生提出“销售返利”未在合同内出现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只是这两年公司内部更换了叫法,依旧未超出合同约定的框架。
对于在疫情期间因管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送货,而华润万家却收取了40余万元送货违约金的情况,工作人员称,“我们的相关费用在疫情管控期间也没有减免,我们也有成本。”
关于潘先生提出的2024年7月发函停止供货,12月31日合同正式终止后,系统内仍于2025年产生了100余万元的“促销扣款”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将由上级领导现场予以答复。
下午3时许,华润万家华西大区一负责人表示,将委派专业的业务人员核查此事,同时明确表态称,“2024年12月31日后合同结束还产生的扣款,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将予以核查。至于合作之内是否产生了不合理扣款?我们也将予以核查,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查实后一定会依法依规依情地解决。”(记者 王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