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不履行义务,下一步就是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初,神木市人民法院向府谷某煤矿发出的一份《预处罚通知书》,成为破解一桩长达四年执行僵局的关键钥匙。在拒执罪的高压威慑下,原本隐匿财产、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最终主动将500万元执行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始于2021年,李某依据生效判决向神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案件标的额高达500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在府谷县某煤矿享有分红收益,遂于2024年依法向该煤矿送达裁定,要求扣留王某应得的分红款。然而,煤矿在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不仅未协助执行,反而采取变相方式向王某支付了相关收益,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停滞。
面对这一公然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采取罚款措施,而是启用了“预处罚通知书”机制。2025年,法院正式向涉事煤矿送达这份特殊法律文书,明确指出其擅自支付已被扣留款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若不在指定期限内纠正并配合执行,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责任。
“预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督促履行、化解矛盾。”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这份通知书实质上是给违法主体一个‘缓冲期’和‘改正机会’,既体现了司法威慑,又彰显了执法温度。”
通知书送达后,效果立竿见影。涉事煤矿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积极配合后续执行工作。而原本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王某,在得知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后,也彻底转变态度,短期内筹集全部案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至此,这起历时四年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没想到法院一张通知书就能解决问题!”收到全部执行款的李某感慨道。他表示,这笔借款拖欠多年,自己几乎已经不抱希望,是神木市法院坚持不懈的执行举措和强有力的法律威慑,最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神木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永堂表示,此案的成功执结,是法院运用“预处罚”机制破解执行难的典型案例。“预处罚通知书介于警告和正式处罚之间,既起到了震慑作用,又给予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尤其适用于有履行能力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
近年来,神木市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针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该案的顺利执结,再次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任何试图规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訾亮东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