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陕西省医保局发出通知,加强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
医院应提供处方流转外配服务
发现医务人员处方行为不规范及时提醒批评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转外配服务,各市(区)医保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和医保协议约定配备诊疗所需药品,暂时无法配备但确需使用的,应当为参保人提供必要的处方流转外配服务并加强管理,除规定的限制药品外,外配处方不得受本机构库存药品限制。
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提供电子处方流转外配服务。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参保人持纸质处方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纸质处方应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并在前记部分进行连续编号,保证处方编号的唯一性、可识别性。定点医疗机构要将涉及参保人的所有外配处方(纸质处方复印)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定点医疗机构要定期汇总分析涉及参保人的外配处方情况,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发现医务人员处方行为不规范的及时予以提醒、批评和教育,发现参保人冒名开药、重复开药、超量开药或利用医保报销待遇转卖药品的,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
外配处方药品可纳入医保支付
对外配处方量多金额大的医院要重点监督
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处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应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下载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按处方进行调剂,电子处方存档备查。
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调剂外配处方时,应认真检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核准处方用药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参保人信息,发现问题的可以拒绝调剂,并及时向医保部门反映存疑外配处方线索。
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凭陕西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医保部门要加强外配处方日常审核,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等。
对外配处方量多、金额较大或数据异常波动的定点医药机构要重点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互联网医院处方全部进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实行省内互认
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应用。以陕西省内医保定点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取得陕西省内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许可的互联网医院,与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补充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线上复诊开方、慢病续方等服务,应及时向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备案,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互联网定点医院处方应当全部进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行省内互认。
定点医药机构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检查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
坚决打击医患合谋欺诈骗保
集中开展医保药品处方使用专项治理。医保部门要将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相关行动,2024年12月底前,针对门诊慢特病保障、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
依托大数据分析,做到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必查,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的必查,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的必查,重点科室医保医师开方数量大的必查。
加强医保药品处方管理,完善对医保药品处方的监管,对定点零售药店伪造医学文书、互联网医院通过网络小程序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存在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严格依法处理。
坚决打击医患合谋欺诈骗保,对参与欺诈骗保的参保人要综合采取信用评价、减少医保服务便利度等方式予以教育和惩戒,支持各地探索适当调整欺诈骗保参保人的医保待遇。(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