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对陕西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4〕第331号),该公司因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罚37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31日,陕西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在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阿房一路122号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此,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陕西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成立于2002年10月28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阿房一路122号,负责人为杨静娟。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