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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泰康养老保险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泰康养老保险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
2024-10-18 18:12:44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汉中)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汉中监管分局发布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汉金罚决字〔2024〕4号),该单位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12万。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泰康养老保险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对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汉中监管分局决定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3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桥北广场北侧竹园天玺中心0901室,法定代表人为徐鹏。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汉中)

(责任编辑:白睿祺 李晓庆)
关键词:泰康养老保险,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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