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西安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附销售企业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4﹞42号)要求,为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在西安市参与补贴活动商户(详见附件),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给予一定补贴。
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最终销售价格,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含)及以上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即同一身份证只能使用1次)。最终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五、补贴流程
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具体流程为:
1.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现场通过支付宝扫描专用二维码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门店拍照留存,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
2.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1月10日,销售门店将消费者旧车车架破坏照片、车机号,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机号,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等通过支付宝上传至审核平台。
3.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
六、参与商家条件
参与活动的品牌代理商和销售门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线下销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
2.自愿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不在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方面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经营状况良好,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认真执行“三包”规定,具备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相关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回收车辆清单。
6.对因上传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错补、漏补,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消费者违规领取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