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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钱变少了?西安多人反映!解答来了

“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钱变少了?西安多人反映!解答来了
2023-02-07 16:14:32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安多名市民反映称医保“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钱变少了,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2022年年底,西安市制定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落地已经1月有余,仍然有一些参保职工有疑虑:门诊共济后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是不是变少了?门诊统筹待遇怎么享受呢?

针对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探访。

“因门诊统筹待遇的提升,对于职工医保参保用户来说,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的钱,确实会减少一部分。但并不代表待遇会降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目前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改革后个人账户每月新增划入额度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会吃亏。首先改革后,参保人缴费负担不变、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变,仍然归个人使用,还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同时,支付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能够惠及到更广大参保人员。

此次改革,不仅没有影响参保人以往的待遇,还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医,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在职职工最高报销70%、退休职工最高报销75%。原来门诊费用负担较重的门诊慢特病种,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不变,参保人可以继续享受。同时还将逐步加强部分慢性病、特殊病的门诊保障,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

看不太明白?

没关系

咱们用实际例子来算一笔账

那么,门诊共济保障新政下,职工在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产生费用究竟是怎么进行医保报销,享受统筹待遇的?2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陕西省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实地探访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落地实效。医保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实施之后,在医保窗口结算的患者量明显增多。

陕西省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前,就诊患者正在排队进行结算。

在职职工窦女士在陕西省人民医院挂了号,门诊就医时,医生给开了血常规、尿常规、肝功十二项、甲状腺功能五项四个检查单。拿到检查单的窦女士说,今年1月初她也在陕西省人民医院门诊做了检查,不过当天是自己用微信支付完成的缴费,等待检查过程中,听旁边就诊职工介绍现在门诊也可以享受统筹待遇,才意识到自己忘记进行报销了。

1月30日,窦女士又在医院开了B超检查单,这次她直接来到医保结算窗口使用医保账户支付。可支付下来发现,这次还是没有享受到统筹待遇,B超检查费用全部用的是个人账户自费支付。这是怎么回事?窦女士有些不解。“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设置有起付线,咱们西安市的起付线为200元。”医保结算窗口工作人员给窦女士解释。也就是说,窦女士在门诊自费必须超过200元,才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享受统筹待遇。听了这话,窦女士就明白了,想着下次再在门诊产生医疗费用应该就可以享受统筹待遇了。

关键词:西安,门诊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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