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他以满腔热情、精湛的技术不辞劳苦地奋战在刑侦第一线上,利用刑事技术这一利器证明揭露了一大批刑事犯罪事实,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他参与勘查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无一差错,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刑事案件500余起,参与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100余起,依据刑事技术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证据1500余次。
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标兵、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