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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商洛多地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商洛多地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2022-09-13 10:35:45 来源:商洛新闻网

近日,山阳、商南、镇安公安查处一批涉疫违法案件,详情如下:

山阳公安查处5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例一 权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权某(男,32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权某处五日行政拘留。

案例二 王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王某(男,33岁,山阳县十里铺街道人)自8月16日至9月11日只参加过五次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王某处九日行政拘留。

案例三 陈某炜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陈某炜(男,17岁,山阳县漫川关镇人)自9月6日至9月10日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陈某炜处五日行政拘留。

案例四 杨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杨某(男,17岁,山阳县板岩镇人)自9月1日至9月8日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杨某处五日行政拘留。

案例五 刘某虎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刘某虎(男,34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刘某虎处五日行政拘留。

商南公安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

9月10日21时许,河南籍司机周某社、周某会驾驶卡车给商南县金丝峡镇刘某某送货,因无相关证明,车辆无法通过金丝峡高速连接线疫情防控卡点。金丝峡镇货主刘某建、丁某鹏伙同某公司工作人员金某林开具相关证明,交给周某社使用,并让另一名司机周某会藏于驾驶室后,得以通过金丝峡高速连接线疫情防控卡点。后周某社在驾车通过梁家湾疫情防控卡点时被发现。

刘某建、周某社、周某会、丁某鹏和金某林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商南县公安局金丝峡派出所依法对刘某建、周某社等5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镇安公安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近日,镇安永乐派出所在主城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法工作中,对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祝某成、李某、周某晨、王某、黄某根6人,公安机关以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祝某成、李某、周某晨、王某、黄某根分别给予治安处罚;对未成年人陈某楠依法不予处罚,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应对疫情的有效手段。不遵守防疫规定,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辛晓霞 秦明)
关键词:商洛涉疫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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