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带领煤监处、非煤处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监察。检查组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对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矿安陕函〔2024〕11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应急〔2024〕125号)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检查清单、听取企业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所属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八条硬措施”及两办“意见”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察。
检查结束,分别召开了通报会,李社在通报会上对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机构设置、对所属矿井风险管控及技术指导等工作给予肯定,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工作,出台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一系列加强矿山安全的政策、措施。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麟北煤业灾害种类多、灾害严重、致灾机理不清;赵石畔煤矿为建设矿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混杂,安全管理难度大;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67处非煤矿山、2处煤矿,所属煤矿产能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为此,对安全管理不能有丝毫大意。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安委8条硬措施。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学习,管理人员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其精髓要义,要对标对表,查找不足查找短板,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纳入三年治本攻坚范围,明确目标任务、明晰整改时限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三要高度重视灾害治理工作。冶坪煤矿未测定邻近煤层瓦斯参数,未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邻近煤层瓦斯治理;麟北煤业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瓦斯压力大未查明机理,煤巷掘进瓦斯预抽效果不佳,采掘接续紧张;凉水井煤矿及杭来湾煤矿存在大面积悬顶等灾害,公司层面要高度重视,督促矿井制定符合实际的灾害治理措施,实现灾害治理由井下治理向地面治理、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由边采边治理向超前治理的转变。四要做好所属矿井的风险研判和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制度,明确风险划分等级,确定风险研判标准,细化风险管控流程,确保实现所属矿井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加强上级公司及煤矿企业对各系统、灾害治理等方面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加强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鼓励企业自查重大隐患,企业内部要建立重大隐患自查报告奖励机制,企业自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的,监管监察部门将不予以处罚,做到煤矿企业要高于严于强于上级公司,上级公司要高于严于强于监管部门。五要陕西有色集团公司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陕西有色集团所属非煤矿山、煤矿安全管理层级多,非煤矿山分三级管理,煤矿分四级管理,安全管理责任悬空,安全管理责任没有落实。陕西有色集团公司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紧研究如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职责。加快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上级公司调度室建设和管理,尽快接入所属矿山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对所属矿山企业实施风险管控、灾害治理等进行统一调度,推动公司安全管控能力的提升;强力推动所属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建设。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监察执法活动并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