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政处罚决定书(陕(安)城罚决字(2024)第02号)显示,安康市健平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御景华府项目4、5、14、16号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共超建949.02m,该公司超规划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5.18432万元。
企查查显示,安康市健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10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中段(诚鹏机电城对面),法定代表人为张平。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