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布了对陕西建工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咸社罚字〔2024〕2067号),因云冠时代广场项目一期施工中未提交劳动用工资料且仍未整改,陕建空港建投公司被罚1.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建工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云冠时代广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提交劳动用工资料,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陕西咸社监令字〔2024〕2399号)后,仍未按照要求整改。拒不履行限期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陕西省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8000元整。
企查查显示,陕西建工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08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15号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F栋F区4层10401号,法定代表人为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