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对府谷县陆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陕榆)应急罚{2023}14号),因该单位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承办工程,存在多项安全问题,被罚1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榆)应急罚{2023}14号)显示,府谷县陆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承办工程,公司工人在没有相关特种作业证情况下违规操作,公司安全负责人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履行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榆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50万元的决定。
据企查查显示,府谷陆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高石崖一村,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陆军。
来源:榆林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