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对陕西龙华集团煤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神建发〔2022〕7号),该公司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罚款16.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龙华集团煤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主体工程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6.7万元。
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龙华集团煤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小毅,注册资本为193888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煤炭洗选;炼焦;石油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