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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国际港:全面杜绝学区炒作

西安浐灞国际港:全面杜绝学区炒作
2026-06-09 17:45:48 来源:地方动态

6月9日,西安浐灞国际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入学事宜挂钩宣传的通知。全文如下:

西安浐灞国际港:全面杜绝学区炒作

西安浐灞国际港:全面杜绝学区炒作

区内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经纪市场经营秩序,净化房产交易宣传环境,杜绝虚假炒作、误导购房群众的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西安市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要求,现就严禁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位挂钩进行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宣传行为,全面杜绝学区炒作

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律禁止以任何形式将所推介商品房与学区划分、学位名额、入学资格、对口学校、就读保障等教育事宜进行关联宣传、炒作承诺。

严禁在门店展板、宣传海报、房源标牌、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所有线上线下宣传渠道,使用“学区房”、“书包房”、“对口名校”、“稳入某校”、“自带入学资格”等各类关联教育资源的违规词汇及虚假表述。严禁以学区优势作为房源营销卖点、诱导群众购房,严禁向购房人作出任何入学相关口头、书面承诺。

二、明确政策边界,严守经营合规底线

根据我市教育及房产监管相关规定,商品房对应学区、入学政策、招生范围、就读条件,仅以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发布的最新招生入学政策为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每年动态调整,具有不确定性。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无任何学区、学位承诺权限,不得擅自解读、夸大、虚构楼盘教育配套价值;不得在近期西安市各区所划分的学区方案通知中进行网络跟帖、妄加评议;不得捏造、传播不实学区房产信息误导购房者。

各机构不得在居间服务合同、房源推介资料、交易补充协议中,添加任何与学区、入学、学位相关的约定条款,不得捆绑入学事宜开展房产销售推介业务。

三、全面自查整改,落实主体合规责任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立即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工作,对所有在售、在租房源宣传物料、线上推广内容、门店展示信息、从业人员话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立即删除、下架所有涉及学区、学位炒作的违规宣传内容,全面规范房源发布和营销推介行为,确保所有宣传信息真实、准确、合规。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辖区房地产经纪行业巡查检查、线上抽检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规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拒不落实本通知要求、顶风违规开展学区炒作宣传的经纪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依法采取约谈警示、限期整改、行业通报批评、信用扣分、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名单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请区内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西安浐灞国际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方点 赵森)
关键词:西安浐灞国际港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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