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数字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意见》提出,以师生为重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深入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提升网络文明素养、数字道德伦理。制定完善师生数字素养标准和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开展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和调查评估,提升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
建立大中小学衔接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将数字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将数字素养融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轮训制度,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学校管理者数字素养。
建设基础教育学位预测预警模型
《意见》提出,全面支持教育决策和治理。加快建设“教育数字地图”,支持开展趋势预测、规划决策、风险预警。建设基础教育学位预测预警模型,支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支持动态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学科设置和招生规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建设全国学科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学科发展监测体系。提高教育财务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管。
规范人工智能应用进校园管理
在筑牢教育数字化安全屏障方面,《意见》提出,强化人工智能安全保障。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人工智能算法与大模型备案机制,探索建立算法安全评估制度,有效规避网络攻击、信息茧房、算法霸权、依赖成瘾等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数字伦理准则,加强对智能教育产品、工具、服务监管,规范人工智能应用进校园管理。
《意见》要求,推动各省(区、市)制定整体推进区域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省内平台、资源、服务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深入实施“同上一堂好课”、慕课西部行2.0计划、读书行动等,倾斜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