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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法用地问题典型案例

咸阳市纪委监委 2022-12-30 17:27:08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问题,近期,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法占地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县司法局原副局长董纯厚违规占地建房的问题。2021年5月,董纯厚在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昭陵镇联三村北社寺前的可耕地上圈砌围墙拟建住房。2021年12月,董纯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建耕地已恢复原貌)

2.县自然资源局城关国土所原所长曹荣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10月,曹荣对礼泉万顺达丰茂包装有限公司租赁城关街道永平村、北关村50亩一般农田和礼泉万创泰和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6.84亩农田的问题上未进行任何调查及处置,导致该两处土地直到2021年7月才被全面整治清理,进行了恢复原貌、复耕复种。2022年1月,曹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烟霞镇石坡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小宁违法占用耕地问题。2015年8月,刘小宁违法占用石坡村82.02亩复垦耕地注册成立了礼泉辰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副股长燕兵权在不了解该公司用地性质的情况下,未到项目申请用地进行实地勘测,便起草下发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说明文件;2016年10月,时任县住建局村镇科科长李国莹在该公司项目预选址审核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项目预选址为复垦耕地,起草下发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预选址批复文件;2018年,烟霞镇政府土地建设管理人员徐政权在对该公司建成的两处建筑物相关手续进行检查时,虽发现存在缺少相关手续,但只是口头责令完善,未对土地违法行为继续监督。2022年3月,刘小宁、徐政权、燕兵权、李国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耕地,依法、科学、合理用地。纪检监察机关要跟进监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占地及农村乱占耕地背后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为耕地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咸阳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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