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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午6时起,渭南高新区(南区)部分公共场所实行临时性管控

渭南高新 2022-10-08 09:25:15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疫情风险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渭南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8日上午6时起,对渭南高新区(南区)部分公共场所实行3天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做好审核登记,开通绿色通道。

2.区域内小区(村组)、单位实行临时性管控,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原则上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每户家庭每2天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保障生活、医疗物资车辆运输通畅,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上述行业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未到单位开具证明的人员需在小区登记核实后出行。

5.宾馆、酒店、服装店、餐饮场所、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6.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高校、职业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中小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暂不入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渭南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辛晓霞 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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