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澄城县医院的行政处罚(澄市监处字〔2022〕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澄城县医院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被罚款3万元。
澄城县医院上述行为属于器械违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合计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0.00424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澄城县医院地址位于澄城县东大街34号,该医院的法定负责人是胡王宏。
近日,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澄城县医院的行政处罚(澄市监处字〔2022〕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澄城县医院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被罚款3万元。
澄城县医院上述行为属于器械违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合计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0.00424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澄城县医院地址位于澄城县东大街34号,该医院的法定负责人是胡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