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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不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提升财政监督执法水平

铜川日报 2022-12-14 12:49:30

自省市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铜川市财政监督检查支队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及规范财政监督行政执法相结合,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予以贯彻落实,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近年来,铜川市财政监督检查支队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医药卫生行业、代理记账行业、生态环保行业、政府融资平台领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实行查前公示制度,在《铜川日报》公示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检查依据等内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实行查后公告制度,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在铜川财政信息网公告检查时间、户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制定执法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2年8月,铜川市财政监督检查支队购置2台执法记录仪,用于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制定《铜川市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内部试行)》《铜川市财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内部试行)》,规范财政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规范编制工作底稿,完整收集证据资料,并由编制人、复核人、被查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二是规范音像记录,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和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做好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的衔接。三是规范记录归档,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有据可查。

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近年来,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强化复核制度,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严格复核工作底稿,确保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二是落实审核制度,检查结论经审核后,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准确定性,依法处理。三是抓好整改情况,向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有效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财政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来源:铜川日报

通讯员:王洪涛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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