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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在两个园区试点开展经济贡献考核奖励激励

来源:铜川发布 2022-06-20 09:53:25

为加快探索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经验、好办法,我市出台《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经济贡献考核奖励激励办法》《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经济贡献考核奖励激励办法》,在两个园区试点开展经济贡献考核奖励激励,进一步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办法》针对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和产业特点,分别设置六项评价指标,其中共性指标4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培育新增规上企业数量、税收收入增速;差异化指标2项: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占园区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新材料产业园区(规上工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园区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按权重对园区经济发展进行考核评价。

《办法》考虑到园区现行税收体制,除市级固定收入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外,五年内,对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市级分享所有税收收入的全部返还园区,对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市级和新区分享所有税收收入的50%返还园区。对园区土地出让收入进行全额返还,由市财政直接核算拨付。优先保障园区工业用地指标,推动“标准地”改革。根据园区税收增速情况、园区入驻企业税收增量,对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和园区企业进行奖励。继续加大对园区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继续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建立服务园区企业长效机制,综合利用贷款贴息、技术改造补助、标准化厂房补贴、融资担保、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助力园区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指标下达、指标计算办法及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对园区平合经济奖励激励政策实行“一企一策”。明确《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责任编辑: 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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