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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开第二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 2021-12-04 14:56:10

铜川市公开第二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陕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7日向铜川市反馈了督察报告。铜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铜川市委书记和铜川市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铜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坚持实事求是、统筹推进;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实现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较为完善的整改目标。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14条重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各市级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坚守生态环境保护阵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贯彻《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执行《铜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履职尽责;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市(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体制,明确机构专职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果,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实行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推进水泥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攻坚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更新、雨污分流等重点工程,确保早日完全发挥效益,持续做好生态补水,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提升河道水生态功能,确保岔口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渭北“旱腰带”治理,以绿色矿山为引领,有序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制定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利用整体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杜绝建筑垃圾产生、转运、处置环节漏洞。

三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坚持“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目标,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加快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

四是针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认真做好调查,严肃追究到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问责处理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主动以及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市级领导同志压实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整改责任,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各区县委政府、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专责机构,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牵头、谁组织、谁推进”原则,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调度、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按计划、按方案落实具体整改事项。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督办,各区县督察整改机构实施现场督办,共同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问责处理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加大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整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出29个具体整改问题,逐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市级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铜川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举一反三,防止回弹,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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