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行政大道
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
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将行政大道(行政大道与铁塔路路口至行政大道与龙丰大道路口段)、行政西路、行政中路、行政东路、光明西路、光明中路、光明东路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即日起,严禁在行政大道两边停放机动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辆不得在行政大道两边停放;必须顺向有序停放在周边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并自觉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二、违反规定在行政大道“严管路段”停放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依法取证、拖移,严管重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日起执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1月11日
来源:宝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