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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咸阳市纪委监委 2023-01-11 16:04:59

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新年伊始、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咸阳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继红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赵继红组织市公积金中心55名党员赴延安参观学习,返回途中绕道赴黄河乾坤湾参观旅游,并将20051元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承担。2022年8月,赵继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泾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雎泾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2009年至2018年,雎泾全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3万元。2015年,雎泾全违规操办其女升学宴,并收受礼金3万元。同时,雎泾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雎泾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彬州市发改局原四级调研员王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5月、2021年1月,时任彬州市发改局副局长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王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礼金6660元、礼品卡1.5万元。同时,王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必须寸步不让、一抓到底。上述3起案件,有的特权思想作祟,公款旅游;有的积习难改,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借年节假期收受礼品、礼金。这些都是不知止、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滑坡、心存侥幸,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

通报要求,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释放出纠治“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常态化明察暗访、节前廉洁提醒的力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电子红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链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唯有时刻坚持自省自警、慎独慎微,方能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实施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年、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咸阳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瞿永昊 刘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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