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详情如下:
2022年4月13日,一外地男子何某某从西安市乘坐动车至延安市火车站,出站扫码、登记身份信息后未经防疫人员审核,即擅自离开火车站进入市区,并和朋友聚餐,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宝塔分局治安管理工作大队依法对何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据统计,3月以来,公安宝塔分局依法打击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4起,行政处罚17人,筑牢了疫情防控堤坝,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杜会秩序稳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及外地旅客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主动服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对不主动、不及时报告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拒不接受审核、隔离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治安管理工作大队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