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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元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2-03-11 16:47:23

3月10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变新能源”)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2号。因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元。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2号显示,银变新能源在投资建设的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工程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据企查查显示,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注册地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112号,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忠强。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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