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洛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洛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排查工作,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摊派上述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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