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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来源:商洛新闻网 2022-06-16 09:44:53

近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一、减少受疫情对缴存企业的压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降低受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

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适当提高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租赁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房住不炒”的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刚性(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二套住房)需求,按照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执行;提高贷款额度,从65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五、加大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提取政策,细化提取对象、提取时限和额度,切实解决缴存职工资金困难问题,满足缴存职工需求。

商洛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 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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