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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公司被罚款26万元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3-01-09 18:01:29

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公司被罚款26万元

日前,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了对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26号),该公司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款2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的甘泉下寺湾风电50MW工程项目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

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公司被罚款26万元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甘泉柴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张雅男,注册资本为14443万元,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和服务、风机设备制造及销售。

  责任编辑:辛晓霞 韩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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