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边县林业局对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靖边分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靖林行罚字﹝2022﹞373号。因该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6.706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靖林行罚字﹝2022﹞373号显示,该单位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第三十七条。靖边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植被,对其罚款6.706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靖边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包鼎,注册地位于榆林市靖边县宁条梁镇三道渠村赵山康山交界处。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