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党建 社会 文旅 教育 开发区 汽车 房建 企业 地市 艺体 更多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 大唐黄龙新能源被罚款30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2022-08-20 14:01:11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 大唐黄龙新能源被罚款30万元

8月16日,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对大唐黄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黄资源罚字﹝2022﹞15号),该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光伏升压站,被罚款30万元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及设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唐黄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2022年7月以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三岔镇孟家山村委会洛子村集体土地4.5亩(3000.02平方米)用于建设光伏升压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属违法占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陕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适用标准(试行)》的规定,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4.5亩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该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4.5亩(3000.02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0元共计三十万零贰元(300002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大唐黄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勇,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销售等。

  责任编辑: 辛晓霞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