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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榆林2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

来源: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2-03-11 17:00:54

2022年3月11日,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最新公告,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府谷县后大井沟机制兰炭有限公司和天效隆鑫化工有限公司2户企业停产整改,《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3月8日,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府谷县后大井沟机制兰炭有限公司存在“爆炸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等2条重大安全隐患;发现榆林市天效隆鑫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导热油炉”,属于重大隐患,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责令以上2户企业停产整改。府谷县、神木市应急管理局要监督企业做好停产整改工作。

来源: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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