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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公司一项目未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12-02 16:41:43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日前发布对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1〕54号),该公司在投资建设的隆基蒲城孙镇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工程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元。

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公司一项目未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

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公司一项目未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经调查核实,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的隆基蒲城孙镇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工程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六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决定对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渭南市蒲城县政府二号楼二楼,法定代表人是孔小强。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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