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对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神建(消)罚决字〔2022〕0002号),该公司因120万吨/年电石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罚款15万元。
据该公司简介,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泰氯碱神木电石”),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7.12亿元。2017年9月,被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和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2020年9月,金泰氯碱将所持65%股权全部转让至陕投集团,2022年2月,秦龙电力所持35%股权全部转让至陕投集团,金泰氯碱神木电石正式成为由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二级子企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