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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22-06-15 16:46:26

6月14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2022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6月22日,各区县、开发区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7月8日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7月24日9时,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

公办学校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

入学政策明确,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将“摇号”

坚持公民同招,西安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本区县、开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6月22日公布学区划分方案

公办学校小学招生对象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初中招生对象是: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学区划分。各区县、开发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经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报西安市教育局备案后,6月22日,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相关信息可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这样报名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的要求,西安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登记报名,按“先入学信息审核、后登记报名”的程序进行。学生和家长登录本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安排,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审核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8日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招生办法明确,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7月8日。

7月24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摇号”

7月24日9时各区县、开发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民办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可申请补录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结束后,相关区县、开发区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符合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就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西安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各种费用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责任编辑:眭雨佳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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