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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安康新闻网 2021-12-02 15:40:41

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陕西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安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向安康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安康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保制度不断完善的整改目标。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10条重点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导向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领域,激励广大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作为、敢担当;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扎实开展重点领域、行业、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巩固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成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瀛湖、月河、蒿坪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全市禁捕退捕工作,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效能;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白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涉重金属废物排查整治,加强受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和农用地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特色农业、绿色工业,强化创新驱动,聚焦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新兴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绿色份量;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厘清“新、老”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治理责任单位、治理范围、治理责任、治理任务和治理资金,推进秦岭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全力抓好低碳试点工作,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文旅康养等集群化产业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市民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良好的氛围。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安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4个工作组,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

二是深化整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由安康市委宣传部牵头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及时梳理整改宣传素材,宣传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同时报道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问责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三是争取项目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快推进PPP融资模式,通过落实政策性金融贷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四是实施精准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对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精准、依法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承担的整改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分阶段整改计划,形成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在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强化信息报送,整改情况按月调度。及时验收销号,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第一牵头整改部门和县(市、区)于达到整改时限后1个月内向市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出34个具体整改问题,逐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安康市委、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新安康。

来源:安康新闻网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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