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73、74、75)。该单位因存在为非成员单位办理委托贷款等违法行为被罚9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为非成员单位办理委托贷款、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行为。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决定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时任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金融部经理的马骏和胡晓蔚对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决定分别给予两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